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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渡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新申报和延续换证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电联信资[2014]3号)

作者:佚名 2014-10-15 15:12:48 阅读数:932

中电联信资[2014]3号

 

关于过渡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人员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新申报和延续换证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四项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电联字〔2014〕5号)和《关于过渡期内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四项资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电联信资〔2014〕1号),为 做好过渡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项目经理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以下 统称人员资质)的申报受理工作,经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联合会资质办)研究,现就过渡期内人员资质申报的有关具体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

(一)新申报受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以下称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以下称监理工程师资格)新申报,自即日起联合会资质办每月受理1批,受理截止时间为当月1日(遇公共假期顺延,下同)。

(二)延续换证申报受理

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和监理工程师资格延续换证申报,自即日起联合会资质办每月受理1批,受理截止时间为当月1日。

二、审核依据

(一)项目管理人员资质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信部规[2002]382号)。

2、《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及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计资[2004]18号)

3、《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信计资[2006]12号)

4、《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信计资[2007]8号)

5、《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补充通知 (信计资[2008]7号)

6、《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补充通知》 (工信计资[2009]10号)。

7、《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延续换证事项的通知》 (工信计资[2009]16号)。

(二)监理工程师资格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

2、《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计资[2009]9号)。

3、《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延续换证事项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16号)。

三、申报表格

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新申报应填写《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申请表》(V6.0),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延续换证申报应填写《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延续换证申请表》(V6.0版)。

监理工程师资格新申报应填写《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V4.0版),监理工程师资格延续换证申报应填写《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延续换证申请表》(V2.0版)。

相关表格可登录联合会资质办工作网站www.ceecm.gov.cn)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工作网站www. citif.org.cn下载相关申请表填写的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表的填表须知和填表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鉴于资质认定取消行政审批划转电子联合会后,企业须按新的资质认定工作流程提交申报材料,希望出具推荐意见单位(资质认定地方机构或评审机构),主动做好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的讲解工作。

(二)人员资质由人员所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出具推荐意见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单位应依据评定条件审核材料,并将申报材料和出具的推荐意见汇总后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联合会资质办。未按照规定截止时间提交材料的,联合会资质办当月的审批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如对出具推荐意见单位的推荐意见持有异议,可向联合会资质办提出投诉,由联合会资质办进行处理。如对联合会资质办做出的处理结论持有异议,可将相关情况向资质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反映。

资质认定工作主要联系方式: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工作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3号楼105室(邮政编码: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8064

传真电话:010-68218535

工作邮箱:sio@citif.org.cn

  人:秦川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工作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电子大厦东配楼408室(邮政编码: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7243   010-68207242

传真电话:010-68207243

工作邮箱:isps@ citif.org.cn

  人:刘学成

3、工业和信息化部资质认定指导和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邮政编码:100846

联 系 人:史惠康
     联系电话:010-68208201

工作邮箱:sio@miit.gov.cn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

20141013

 

 

  

 

 

抄  报: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

中国电子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
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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