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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各评审机构:
为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数据分析工作,经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联合会资质办)研究决定,现就2015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以下称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以下称监理资质)获证企业(以下称获证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的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是在2015年5月31日前,所持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获证企业均须参加,并按要求填报本企业2014年度的数据信息。获证企业名单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网(以下称资质管理网)(www.ceecm.gov.cn)上公布的获证企业名单为准。
二、填报方式
获证企业需登录资质管理网的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并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年度数据信息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度数据信息表》(以下统称《年度数据信息表》)。
三、填报时间安排
1. 2015年8月20日前,获证企业应完成《年度数据信息表》的网上填报和提交工作。
2. 2015年9月21日前,各评审机构应按照联合会资质办的要求,对其评审企业网上填报的《年度数据信息表》进行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年度数据信息表》在网上提交至联合会资质办。获证企业2015年5月31日前最后一次获证的评审机构为此次填报年度数据信息的确认评审机构。
3. 各评审机构对其确认的获证企业报送的《年度数据信息表》,应按照联合会资质办的要求开展抽查工作。
其 中,集成一级资质和监理甲级资质获证企业,评审机构应按照10%比例抽查;集成二级、三级、四级资质和监理乙级、丙级、丙级(暂定)资质获证企业,评审机 构应按照5%比例抽查;评审机构评审的集成资质获证企业总数或监理资质获证企业总数少于20家的,至少要抽查1家。集成一级、二级资质和监理甲级、乙级资 质的抽查不限定获证企业的注册所在地。
2015年9月21日前,各评审机构应将《拟抽查企业计划表》在网上提交至联合会资质办。
4. 2015年9月21日至10月26日期间,各评审机构应根据抽查计划,组织进行抽查。抽查包括要求获证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原件)或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联合会资质办将视情况会同评审机构共同参与抽查工作。
5. 2015年11月6日前,各评审机构应将纸质的2015年度数据信息填报和抽查工作的总结及抽查记录报联合会资质办。工作总结的重点是阐述数据填报和抽查工作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对资质认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2015年度数据信息填报工作的终止日期为2015年11月6日。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后,可登录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查询本企业数据。
四、工作要求
1. 参加过2014年度数据信息填报的获证企业,如资质等级未发生变化,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不变;如资质等级发生变化,登录账号为其当前资质证书编号,登录密码不变。
2. 2014年9月18日后取得资质的,登录账号为其当前资质证书编号,登录密码由评审机构发放给获证企业。
以往年度获证企业遗失、遗忘登录密码信息的问题较为突出,希望获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并建议由专人妥善保管本企业的登录密码信息,做好备份工作。
3. 获证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集成年度数据信息填表说明》或《监理年度数据信息填表说明》,并按要求进行填报。
4. 取得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和监理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的获证企业在填报《年度数据信息表》时,财务数据应按照2014年度的审计报告填报。
5. 各评审机构应督促企业准确填报,避免出现到期换证或升级时的申报数据出现与《年度数据信息表》中填报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影响其换证或升级结果。
6. 获证企业填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信息时,请严格按照涉密规定填写。
7.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数据信息的获证企业,视其自动放弃资质。
8. 如发现获证企业在填报年度数据信息工作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获证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获证企业和各评审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填报年度数据信息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工作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联合会资质办联系。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柳 杨 010-68208067/68208066
侯 建 010-68208064
电子邮箱:sio@citif.gov.cn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抄 报: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工业 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 |
中国电子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