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雷工程企业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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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150万元人民币,工作场所面积大于或等于150平方米,一名高工三名中工(A级);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80万元人民币,工作场所面积大于或等于100平方米,一名高工一名中工或三名中工(B级);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万元人民币,工作场所面积大于或等于50平方,一名中工(C级)。
管理体系(14分)
1、取得ISO等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
2、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3、上市企业(含新三板)或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得2分。
4、参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制定分别对应3、2、1分,满分3分;
5、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优、良分别对应2、1分,满分2分。
技术力量(36分)
1、在职高工1人得6分、工程师1人得3分、资格证(以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为准)人员1人得1分,满分15分;
2、主要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负责过防雷工程项目,每个合同得1分,满分13分;
3、近三年参加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广东省气象学会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每次得3分,满分6分;
4、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每项1分,满分2分。
业绩(30分)
1、近三年防雷工程项目,按合同累计金额每满三十万元得1分,满分20分;
2、近三年依据客户对防雷工程项目反馈意见分为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得5分、3分、2分,满分5分;
3、近三年获得省级、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或省协会等奖项分别得3分、2分。满分3分。
4、一个工程方案:优、良分别对应2、1分,满分2分。
安全诚信体系(20分)
1、近三年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得6分,否则不得分;
2、近三年没有在项目/产品/服务上被投诉,得2分,否则不得分;
3、近三年没有被法院、工商、税务、气象监管等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得6分,否则不得分;
4、近三年没有被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处罚过的,得6分,处以通报、警告、批评的,分别对应扣6分、4分、2分。
说明:
A级:符合基本条件,总分9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诚信18分(含)以上
B级:符合基本条件,总分75分(含)以上,其中安全诚信15分(含)以上
C级:符合基本条件,总分35分(含)以上,其中安全诚信15分(含)以上